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培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培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国农村经营主体主要包括直接经营主体与间接经营主体。
(一)直接经营主体
直接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三个类别:农户、企业、一体化。其中,农户又包括基本农户、兼业农户和农业大户。
(二)间接经营主体
间接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三个类别;社区性服务组织、行业性服务组织以及农民自愿组成的农民专业协会。
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合作经营、集体经营或者企业经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相对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几亩地的小农户)而言的,其经营规模较大,收入水平更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更高。 专业大户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但还没有实现集约化经营,虽然提高了家庭收入水平,但对提高土地生产率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没有多大帮助,是一个过渡形式。家庭农场可以把规模经营与集约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增加农民收入,应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经营主体。
新型经营主体,强调的是“新”,就是在农村新出现的生产模式,主要是指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和大规模经营、较高的集约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农业经营组织,有利于保障农业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08年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第一次将家庭农场作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之一提出。随后,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到家庭农场,称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答:家庭农场属于企业类。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生产主体的企业化经营单位,具有法人性质,和专业大户相比,虽然都是以家庭为单位,但是其产业链较长,集约化、专业化程度较高,并非简单的从事初级的农产品生产。这种模式集专业化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为一体,可以涵盖到第一二三产业,例如一户人家既种植大规模的土地,又开办了农产品加工厂,还从事乡村旅游或者经营农家乐等。特点就是商品化水平较高,生产技术和装备较为先进,规模化和专业化程度较高,生产效率极高。
属于农业类的企业类型。
家庭农场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一种新型经营农体,它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农业的生产农产品的加工等等,是当前国家重点扶持的发展农业主体对象之一,近年来,曾蓬勃发展之势对当地的农业农村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是非常适合农业发展的一种主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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